编辑丨董鑫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9月23日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欢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今年5月,68岁的王欢祥在退休近5年后落马。
甘肃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王欢祥实为饕餮巨贪。他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毫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欢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王欢祥出生于1956年5月,甘肃秦安人,大学文化程度,1974年12月参加工工作。
他曾在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作,历任木材厂副厂长、装饰公司副经理,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2001年任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甘肃建工集团)党委常委、副经理,后任公司经理。
2009年,王欢祥任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董事,2010年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甘肃国际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2012年兼任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王欢祥同时担任甘肃省政府参事,2015年4月转任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5年12月任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7年2月卸任,继续担任甘肃省政府参事。
2019年7月,王欢祥退休。
今年5月,在退休近5年后,王欢祥被查。
通报指出,王欢祥涉及的问题包括: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摒弃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在任省属国企“一把手”期间,不思为企谋利,反将企业作为“独立王国”“私人领地”,大挖企业墙角,谋取个人私利、予取予夺,实为饕餮巨贪,其行为严重危害企业政治生态和经济利益。
违反政治纪律,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串供、伪造证据,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置办公场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长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使用豪华车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背弃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土地征收补偿谋取利益,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由单位报销个人应当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实施重大项目,造成国有投资产生重大风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
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巨额公款,中饱私囊配资实盘股票开户,涉嫌贪污犯罪;为一己私利,不惜挪用公款,帮助他人从事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贿赂。